2018年5月4日 星期五

航港局舉辦我國自由港區營運所涉營所稅專題講座 獲熱烈迴響

圖:航港局邀請財稅專家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進行演講。
    【台北訊】交通部航港局日前舉辦「我國自由貿易港區營運所涉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專題講
座」,邀請財稅專家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進行演講,獲得熱烈迴響,開放報名之次日即額滿,吸引130多位產官學界人士到場參與,該局將於5月21日在高雄舉辦第2場講座。
    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於會中詳細講述我國營所稅課徵原則及外商物流營運模式營利事業所得稅沿革,並重點介紹財政部最新4月17日發布解釋令,依4種外商常見之物流營業活動類型,訂定計算境內利潤貢獻度簡易公式,舉例分析各營運模式之稅負差異。
    會中也同時說明歐盟理事會檢視我國經濟特區租稅優惠構成有害租稅慣例,因而我國承諾修正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29條及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35條,以避免列入稅務不合作名單遭到歐盟等國採取防禦措施;最後以「臺日租稅協定」及日商公司在臺常見之營運模式為例,說明協定生效前後日商在我國所得稅負差異及具體效益等精彩內容。
    航港局表示,藉由該講座舉辦及與會各界綜合討論熱烈,釐清實務上外商在我國自由貿易港區主要經營模式適用之課稅規定,有效宣達外商在我國境內從事貨物輸入、儲存及運送等交易流程的境內利潤貢獻程度由以往12%核實修正為3%,以及合理規範製造加工之利潤貢獻程度計算公式等訊息,有效減輕納稅遵從成本、合理化稅負及增加稅負確定性,再搭配我國與32個國家簽署並生效之租稅協定營業利潤免稅規定,有利於外商至我國自由貿易港區從事物流或加工服務之意願,促使我國自由貿易港區成為亞太運籌物流樞紐。
    航港局提醒,第2場專題講座於5月21日移師高雄舉行,仍以自由港區事業、物流公協會會員、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機關(構)代表為主要邀請對象,內容亦豐富精彩可期,即日起可至該局網站線上報名,至5月14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