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日 星期二

擴大運用公糧資源 共同邁向零飢餓

    【台北訊】為致力於聯合國2030永續發展目標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之目標2「零飢餓」(Zero Hunger)之宗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今年在《國內糧食救助作業要點》制度下,持續運用公糧資源,多元扶助弱勢族群,並攜手社福團體及綠色照顧站共同合作,將申請者原為各地方政府社會局處及公所,增加納入社福團體及綠色照顧站,期望運用國內公糧救助資源擴大照顧對象,並透過更多單位共同參與,在維持國內安全存糧的同時,將公糧資源觸及所有有需要的民眾,為零飢餓目標努力。 
    農糧署北區分署表示,自92年訂定《國內糧食救助作業要點》以來,每年免費提供新期公糧白米,協助地方政府辦理糧食救助,原本以救助低收入戶、經濟弱勢家庭、受災居民等為對象;104年配合衛生福利部政策納入食物銀行體系及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所需救助食米;106年更將原民健康文化站及原民家庭服務中心等辦理餐飲服務提供老人共餐所需白米納入供應對象。今年度北部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共計41家社會局處及公所向該分署累計申請社會救助糧1,294公噸救助食米,救助對象達15萬人次,另18家公所申請天然災害儲備糧51公噸食米,以備天然災害發生時交通中斷地區之受災民眾使用。 
    農糧署北區分署說明,今年5月《食農教育法》公布施行,為致力於全體國民取得價格穩定、安全、營養且足夠之糧食,響應聯合國實現「零飢餓」目標,運用國內公糧救助資源,擴大照顧對象,期望透過更多單位共同參與,擴充供餐服務之量能,將公糧資源觸及所有需要多民眾,進而達成協力支援社會福利保護政策。今年在《國內糧食救助作業要點》既有制度下,增加符合規定之全國性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以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工作事項者,且所救助地區涵蓋2個以上縣市的全國性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於每年10月申請次年全年度,或於4月申請當年下半年;另農委會核定辦理綠色照顧計畫或農村社區綠色照顧計畫之單位也可以申請公糧食米,每年12月敘明次年每季需求數量,或於每年3月、6月、9月及12月敘明次季需求數量,研提糧食救助計畫書。政府攜手社福團體及綠色照顧站共同合作,擴充供餐服務之量能與服務範圍,進而達成協力支援社會福利保護政策。 
    農糧署北區分署指出,政府每年收購公糧約30~40萬公噸,所儲備之公糧除作安全存糧外,亦供應國軍食用及國內糧食救助使用,為突顯我國農業部門在糧食安全扮演的重要角色,在不影響國內糧食供需前提下,持續提供在疫情影響下相關社福團體所需食米,為「零飢餓」的目標努力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