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98%能源仰賴進口且電力供應無法由國外提供支援,為加強國內能源供應安全,提高自主能源占比,政府近年來全力推廣再生能源政策。水利署為配合國家綠能推廣政策,自105年起邀集相關單位召開會議,廣泛納入水庫、埤塘、滯洪池等方案研提實施計畫,評估篩選日照較長中、南部區域之離槽水庫(如阿公店水庫)及滯洪池等地點,積極推動示範計畫,並與台水公司、台電公司、各縣市政府、農水署等單位共同合作積極辦理水域型太陽能發電系統,藉以逐步推廣提升國內再生能源設置規模。此外,同步成立水庫與滯洪池水域型太陽能發電系統推動平台,盤點水庫及滯洪池水域設置水域型太陽光電案場,且為增加設置容量,並盤點淨水場設置可行性,截至目前共已召開35次平台會議,積極控管加速計畫推動進度,如期達成111年目標量14MW,實際併聯發電達19.26MW。
水利署強調太陽能板不是電池,較像封裝好的熱壓三明治,由矽半導體構成,再接通導線將太陽能光電效應產生的電流,連接到電網加以運用,所以不會影響水域環境,更沒有污染的問題,推動水域型太陽光電至今,截至111年12月總併聯電量已達到143.415MW,其帶來的發電效益,以1MW年發電量約125萬度、每戶家庭每月約303度用電量估計,相當於提供4萬9千餘戶家庭一個月的用電量,對於綠能推動著實帶來初步成效,後續仍持續推動執行,並將把相關經驗帶到其他合適場域單元餘裕空間,中央地方一同攜手建構低碳綠能之永續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