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1日 星期五

106年繳納機車汽燃費抽獎活動第二波中獎名單出爐


   【台北訊】交通部公路總局為鼓勵民眾按時繳納機車汽燃費及申辦約定轉帳扣繳,今年第三
度舉辦「繳納機車汽燃費」抽獎活動。繼第一波抽獎活動於7月21日舉行後,該局於今(11)日在福衡法律事務所陳志寧律師全程見證下進行第二波抽獎活動,得獎名單將於14日公告於活動網站(http://www.fuelfee.com.tw/)。
    公路總局表示,106年度共有1,251餘萬輛機車應繳納汽車燃料費,已有八成三車主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納。該局再次提醒,機車與自用車之汽燃費開徵期均自當年7月1日至31日止;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汽機車所有人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者,將由該局限期通知補繳,欠繳金額累計達新臺幣900元以上者,處新臺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
    如尚未繳納汽燃費,請儘速透過以下方式辦理補繳: 一、持繳納通知書至全國各金融銀行、郵局、農會或各公路監理機關代收公庫繳納。 二、利用電話語音轉帳方式繳納,撥打以下專線接通後,按用戶碼169#,再依語音指示鍵入相關資料:(一)電話號碼為7碼或8碼之地區及金門縣,請撥412-1111或412-6666。 (二)電話號碼為6碼之地區,請撥41-1111或41-6666。 (三)其他外島及國內行動電話,請撥02(04或07亦可)412-1111或412-6666。 三、網路繳納:利用監理服務網(網址: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轉帳繳納。四、利用7-11之ibon、全家便利商店之FamiPort、萊爾富之Life-ET或來來OK之ok‧Go多媒體資訊機補單繳費。
    相關機車汽燃費繳納及抽獎活動詳細資訊,均可於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https://www.thb.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