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6日 星期六

6月1日營業車夏季汽燃費開徵

    【台北訊】今年營業車夏季汽車燃料使用費將於6月1日開徵,各監理機關已陸續寄出繳納
通知書,繳費期限至6月30日止,公路總局籲請「營業車」車主們按時繳納。
    營業車汽燃費分春、夏、秋、冬四季,並於每年3月、6月、9月及12月徵收,車主接獲開徵繳納通知書,除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臨櫃繳費外,亦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操作以金融活期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納。
    公路總局表示,營業車汽燃費每年徵收4次,為節省每次繳納耗費時間,建議車主可向車籍管轄監理機關申辦金融帳戶約定轉帳代繳汽燃費,申辦完成後,每期應納費額將在當期繳費期限截止日於指定金融帳戶自動轉帳扣繳,省時又方便,可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