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0日 星期一

原民會協助原住民各族成立族語推動組織

    【台北訊】原住民族委員會頒布「107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補助計畫」,提供原住民
族16族語推動組織人力與經費協助,由下而上全面推動各項族語復振工作。
    為落實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6條中央主管機關應協助原住民族各族設立族語推動組織之規定,原民會自今年起,透過各族民族議會或鄉(鎮、市、區)公所召開族語推動組織推舉會議方式,邀請各族之傳統領袖、族語老師、耆老、地方人士、原住民教會及團體代表,以共識協商方式推舉或籌組代表該民族之族語推動組織。目前為止已完成11族語推動組織的設立,尚未完成籌組之阿美、排灣、泰雅、賽夏及雅美等5族,原民會也將在近期內協助完成設立。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表示,此次訂頒補助計畫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協助各族語推動組織推動,包括族語學習、使用推廣、師資培育、教材編輯及其他具族群特色之族語復振工作。為能讓各族語推動組織能順遂運作,原民會除了補助所需專案人力,另外,也提供辦公處所租賃、辦公設備添置及業務推動等經費,預計將挹注各族語推動組織約300萬元計畫經費,讓各族語推動組織能無後顧之憂的全力推動各項族語復振工作。
    夷將Icyang主委指出,透過原住民族各族凝聚共識所設立的族語推動組織,除了係自主決定建構各族語傳承的場域與平台之外,更是將族語復振權利回歸各民族,落實原住民族語言權自治內涵的具體作為。期許各族都能在既有族語復振工作基礎上,審度各族自有的條件與資源,研訂適合自己民族的語言復振策略,按部就班讓原住民族的語言再次重現在我們日常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