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日 星期五

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 河川清淨再進化 環保署力推沼液沼渣施灌3年完成4百餘場

圖:環保署舉辦「畜牧糞尿資源化大場帶小場及集中處理啟動儀式」,由水質保護處處長葉俊宏(左四起)、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丶雲林縣副縣長丁彥哲丶雲林縣環保局局長張喬維,以及各縣市環保局代表與貴賓共同啟動。
    【台北訊】畜牧糞尿資源化、河川清淨再進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畜牧糞尿沼液沼渣
作為農地肥分使用,3年完成4百餘場,環保署日前頒發獎牌,嘉勉雲林縣政府10月底成為全國首先突破百場畜牧場實施沼液沼渣肥分使用,亦邀請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大場帶小場或集中處理縣市共同舉行啟動儀式,並進行技術交流及經驗分享,希望吸引更多畜牧業者加入。
    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表示,自105年起推動畜牧糞尿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截至107年10月23日止,全國已有418場畜牧場取得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同意,提早達成並超過107年目標350場;農民也反映施灌沼液沼渣後,稻米、蔬菜產量更多化學肥料減用了三分之一。
    為加速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環保署已補助地方政府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大場帶小場或集中處理4案,集運處理17場畜牧場、3萬5,212頭畜牧糞尿及資源利用率達75%;在花蓮縣、桃園市及屏東縣等推動與設置者完成簽約,其餘尚有雲林縣及彰化縣申請中。
    環保署水保處葉處長表示,畜牧糞尿中含有高量的有機質及氮磷,為作物的肥分基礎,畜牧糞尿厭氧發酵後沼渣沼液為農地肥分,是將資源再利用;為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環保署105年10月28日進一步修法擴大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適用對象,並鬆綁法令增加管理彈性;在推動過程滾動檢討下,106年12月27日再修法擴大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利用。
    配合畜牧業循環經濟目標,環保署訂定補助地方政府設置資源化設備處理其他畜牧場畜牧糞尿計畫,協助畜牧糞尿大場帶小場或集中處理並資源利用,目前已核定補助集中處理中心有花蓮縣1案、大場代處理小場有桃園市1案、屏東縣2案,共處理3萬5,212頭畜牧糞尿;此4案地方政府與設置業者現已完成簽約,啟動建場程序,預計108年底前完工,完成後厭氧發酵產生沼氣每年可發電132萬度,沼液沼渣相當於2萬餘包台肥黑旺特5號肥料,現在還有彰化縣和雲林縣正申請中。
    為鼓勵更多畜牧業者加入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行列,環保署爭取多項優惠補助與服務到家的措施,包括:補助地方政府及委託養豬協會召開說明會及觀摩會;協助農民檢測沼液沼渣成分及土壤與地下水品質、媒合施灌農地並申請沼液沼渣肥分使用計畫,加以推動;補助畜牧糞尿大場帶小場或集中處理,並補助沼液沼渣集運車輛、施灌車輛或機具、農地貯存桶,以增加沼液沼渣施灌靈活度。108年環保署持續提供協助與補助,資源有限,請有意願的畜牧場及農民把握機會趕快洽地方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