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0日 星期日

商業司呼籲公司法22條之1申報 3月12日起舉行3場操作說明會

   【台北訊】為配合洗錢防制政策,107年11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第22條之1規定:公司代表
人必須上網申報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或出資超過10%主要股東等相關資訊,目前已超過54萬家公司完成首次申報,申報率已逾80%。
    對於未完成申報的公司日前經濟部已寄送第一次通知單,因此湧入不少詢問電話,經濟部除再擴增20名諮詢人員以因應大量民眾詢問外,為提供更多管道便利民眾取得相關協助,將於3月12日至14日在台北市及新北市地區舉行3場操作說明會,並於3月25日至4月3日期間分別在台中、桃園、台南及高雄提供駐點服務,教導民眾在現場上網以手機或筆電完成申報。
    經濟部商業司表示,第一次通知單主要目的是促請公司趕快完成申報,並不會立刻開罰,後續還是會對未完成申報公司寄出第2次及第3次通知單,如公司最後再被通知限期改善而仍未完成者將予以處罰。商業司呼籲尚未申報之公司儘速完成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