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0日 星期五

打擊非法機上盒 成效亮眼

   【台北訊】著作權法第87條及第93條修正於今年5月1日公布施行,違反者將有民、刑事責
任。目前OTT協會分別於5月20日及8月27日公布兩波非法機上盒及APP應用程式名單,自名單公布後,據權利人團體表示,國內大型網路電商平臺已主動依上述名單下架非法機上盒,實體賣場亦已少見非法機上盒之陳列販售,新修正著作權法施行迄今,已有效遏止惡性重大的機上盒侵權問題。
    為打擊非法機上盒及APP應用程式,維護著作權人之權益,並促進我國影視音產業之發展,著作權法第87條及第93條修正於4月16日三讀通過並於5月1日公布施行,為落實修法之成效及促進權利人團體及銷售通路間之合作,智慧局隨即於5月7日邀集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OTT協會)、衛星公會、台灣智慧財產權聯盟等權利人團體與蝦皮購物、PChome、家樂福等銷售通路業者召開會議研商,獲致由權利人團體公布非法機上盒及APP應用程式名單提供銷售通路業者審酌是否自行下架之共識。權利人團體經嚴格檢視後,公布48款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認定違反通訊法規、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認定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及涉嫌侵害著作權等非法機上盒及APP應用程式。
    智慧局除積極加強宣導此次修法之內容外,並已請臺灣高等檢察署指揮執法機關依法查緝,後續將持續蒐集相關案例,隨時檢討實務運作狀況,以健全我國良好的著作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