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3日 星期日

導入國際安全管理系統 國內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即將上路

圖:交通部航港局評鑑人員執行船舶評鑑。
    【台北訊】交通部航港局宣布自11月28日起,我國總噸位100或乘客150人以上客船、總噸
位500以上貨船,應建立「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 (NSM)制度」並取得評鑑合格證書,未符規定船舶即不得航行,違者可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航港局表示,為提升我國船舶航行安全,減少人為疏失因素造成海事案件發生,航港局參考國際安全管理章程(ISM CODE)的精神,增修船舶法第30條之1規定,推動實施「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 (NSM)制度」。NSM制度是藉由航運公司建立標準化作業程序,達成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與文件化的目標,並且搭配定期內部檢討與稽核,有效管理船上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風險。航港局強調,航商必須指定專責人員負責船務督導、與最高管理階層協調溝通,並確保船上取得適當的財力、物力及人力等岸上支援。
    航港局局長郭添貴表示,統計歷年海難事件最大肇因為「人為疏失」,國際間對於強化船舶安全管理,已逐步由船舶構造、設備等技術面向,擴大至對於船員、船東與船公司的管理層面。透過NSM制度的推行,將可提升航商安全管理意識,並提升我國航運市場競爭力。
    航港局二年前即透過NSM輔導計畫,積極輔導國籍船舶取得評鑑合格證書,獲得多家航商認同並熱烈響應,截至目前為止,已有41家航商與所屬船舶38艘取得評鑑合格證書。航港局表示,法規上路後,船舶不符規定即不得航行,違者可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目前超過八成以上航商已提出評鑑申請,也呼籲尚未提出申請的航商儘速申請,以確保國籍船舶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