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7日 星期四

111年地價稅11月1日開徵

圖說:111年地價稅開徵記者會啟動儀式長官及貴賓大合照。

    【台北訊】111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自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財政部籲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納稅義務人如果還沒收到稅單,可撥打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服務電話或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也可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申請補發稅單;或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 
    財政部表示,111年適逢公告地價調整,據統計,全國公告地價較109年調升2.68%,今年全國地價稅開徵戶數達881萬多戶,開徵稅額約新臺幣(下同)937億元,與110年開徵戶數約867萬戶,開徵稅額約901億元比較,開徵戶數增加14萬多戶,成長約1.69%,稅額增加約36億元,成長約3.99%,主要是因為今年適逢公告地價調整、納稅義務人土地所有權變動及使用情形變更所致。 
    該部進一步說明,地價稅的課稅期間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因地價稅的課徵是採總歸戶制,因此同一個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的土地會合併成1張稅單;如所有之土地位於兩個縣(市)以上,將分別收到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寄發的地價稅稅單。今年地價稅稅單將由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於10月下旬陸續寄發,民眾收到稅單時,請先查對內容是否正確,如對稅額或核課內容有疑問者,可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或更正;若無疑問,請於11月30日(星期三)以前繳納,如逾期繳納,每逾3日將按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超過30日仍未繳納,稽徵機關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另財政部提醒,納稅義務人若受疫情影響(例如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紓困、補貼、補償及振興者;個人因所服務企業受此次疫情影響而減班休息;營利事業受疫情影響,造成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含展延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款,得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36期(1個月為1期)繳納。相關規定、申請流程及申請書格式,可於財政部網站「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網址:https://www.mof.gov.tw/covid19)查詢或下載運用;該專區亦提供各稅捐稽徵機關諮詢窗口,納稅義務人可多加利用。如果還有任何疑問,可以利用稅單上的聯絡電話、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服務電話或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