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寬延繳納保險費與新增之保單借款免息:(一)寬延繳納保險費:自此次災害發生日起三個月內,若因存款不足無法轉帳扣繳保險費者,可檢附受災證明文件,申請於寬限期間屆滿(保險費到期日起滿三個月)再給予三個月延長寬限期間。(二)新增之保單借款免息:自此次災害發生日起三個月內,受災保戶可申請新增之保單借款三個月免息。
(三)保險單如有毀損,免費補發保險單。
三、房貸戶優惠措施:自此次災害發生日起三個月內,受災房貸戶可申請一年寬限期,寬限期間只付利息免還本金。受災戶若符合中華郵政公司相關規定者,自災害發生日起算三個月內可申請小額修繕房屋貸款,借款額度為新臺幣20萬元至50萬元。四、中華郵政公司並提供24小時無休客服專線(0800-700-365),有需要之民眾可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