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訊】上海商業儲蓄銀行開辦基金自行質借,為繼公股的合作金庫銀行後第一家獲准開
辦之民營銀行,該行日前已順利完成三筆動撥,標的納入信託財產運用於境內外的基金、債券等,可協助投資人長線持有理財商品,讓客戶以該標的取得融資資金後,能更靈活運用於實質需求面或理財投資面,並為市場注入新活水。
為打造國際理財平台,增加特定金錢信託資金之靈活性與流動性,金管會於108年2月公告開放「基金自行質借」業務並開放國內銀行向金管會遞件申請辦理,該項業務對投資人來說,資產可以做質押借款,資金運用更有彈性,亦有助於銀行推動財富管理業務,擴大我國財富管理業務規模。
104 年金管會開放「共同基金」做為擔保品,但僅限辦理跨行質借,迄於108年2月始進一步開放公告各銀行得申請辦理自行基金質借業務,惟為避免投資人過度擴大財務槓桿以及銀行業務人員不當招攬之行為,金管會要求銀行應確實訂定內部管理規範、建置系統架構以及制定風險控管機制,向金管會提出申請並經審核通過後始可辦理。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秉持以穩健理財為導向,滿足客戶財富管理之需求,於108年6月底向金管會遞件申請開辦基金自行質借,經金管會審核內部管理規範及相關契約,並通過資訊系統控管機制之檢測,於108年12月23日獲金管會核准開辦這項業務,為繼公股的合作金庫銀行後第一家獲准開辦之民營銀行,該行自108年12月27日正式開辦後已順利完成三筆動撥。